• 联系我们
  • 上海平正评估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021-58361812
  • 021-58361819
  • 邮 箱: pzpg@163.com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备案号:沪ICP备09064586号-2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3/04/20阅读次数:991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土地评估公司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健全自然资源决策咨询制度,提高自然资源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实施,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现就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智库建设的紧迫性

      党中央将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必须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全面提高自然资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与此同时,自然资源智库建设整体规划不够,部属单位智力资源分散、融合不够,部外单位参与渠道不畅、平台抓手不多,组织和运行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决策的支撑能力不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尽快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

      二、推进自然资源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以服务部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根本目的,以政策咨询为主要任务,以机制创新为主要途径,协调凝聚部属智库力量,调动部外智库积极性,充分发挥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重要功能,为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三、明确自然资源智库的职责和任务

      自然资源智库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战略问题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向部党组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自然资源智库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在自然资源领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围绕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组织推动跨学科、跨领域合作,开展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和政策储备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建议;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规划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出规划调整和政策完善建议;发挥政策制定者和公众间沟通渠道作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解读自然资源公共政策。

      四、统筹指导自然资源智库建设

      成立自然资源智库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在部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提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总体规划布局、重大战略研究方向建议,指导重大咨询课题实施,审核把关智库形成的重大咨询决策建议。指导委员会由在自然资源领域长期工作、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老领导、知名专家学者、部有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等组成,人员由部党组审定。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可以连续担任。

      设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落实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自然资源智库建设重大意见、重大战略课题选题立项和研究工作,组织推动指导委员会部署的重大活动,承担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部综合司、咨询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

      成立自然资源智库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承担自然资源重大战略研究、重要规划评估、重大决策前置评估和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向部党组提出重要咨询建议等。咨询委员会委员由指导委员会遴选和聘任,专业覆盖经济、法律、管理、规划、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生态等领域,由相关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五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续聘任或提前解聘。

      五、广泛凝聚自然资源智库力量

      以部属研究单位为依托,积极吸引部外研究单位共同推动自然资源智库建设。部属研究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突出特色,在巩固原有领域研究能力的基础上,着重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和强化融合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鼓励和支持部外研究单位参与自然资源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汇聚众智服务自然资源科学决策。鼓励智库单位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合作共建研究实践基地。

      以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全球矿产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等为核心,推动组建开放式的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智库联盟(以下简称“智库联盟”),根据工作需要依申请逐步吸收自然资源系统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其他智库单位加入。智库联盟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等,统筹协调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领域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日常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组织协调。

      六、搭建智库联盟工作平台

      建立智库联盟政策建言直报机制,及时向部党组反映智库联盟理论研究、战略研究、形势分析、政策评估等咨询建议。特别重要的研究成果,经部党组同意,以自然资源信息等渠道报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智库联盟通过举办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论坛等多种方式,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布智库联盟重要研究成果,研讨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改革思路,凝聚改革共识。创建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沙龙,围绕重大战略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高智库联盟咨询建议成果质量。通过报纸、期刊、微博、微信等媒体渠道发布智库联盟工作动态、研究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七、完善自然资源智库参与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信息征集制度,将听取智库意见建议作为部党组重大问题决策的重要环节。部党组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指导委员会重大咨询问题选题和研究工作情况,对急需开展的专题研究,不定期听取指导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议。综合司会同相关司局定期向智库联盟通报相关决策、信息等,听取意见建议。委托咨询委员会开展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规划等定期评估,建立部机关司局对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制度,形成自然资源工作研究、决策、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

      八、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运行保障

      咨询委员会每年提出一批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研究课题建议,经指导委员会审核把关后,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部党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自然资源重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对需要统筹协调智库联盟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的综合性、战略性研究课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承担单位提出预算方案。其中,由部属智库单位独立承担的课题,所需经费应结合工作任务安排在部年度预算中统筹保障,纳入该单位年度预算安排;需要部外智库承担的课题,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部外协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确定承担单位。智库联盟建立重要研究项目成果汇交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系统内外数据、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向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数据服务。

      九、加强自然资源智库人才队伍建设

      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等智库单位的职能设置。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要转型提质,加强专业研究人员队伍建设,围绕部主责主业,拓展内设机构专业领域范围,部属其他智库单位要强化自身优势,根据智库建设需要,优化内设机构和研究力量配置。健全人才奖励机制。鼓励部属智库单位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到国际组织任职,深度参与全球自然资源治理。

      十、加强自然资源智库的领导和管理

      加强部党组对自然资源智库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智库管理工作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智库运行机制。部综合司会同科技发展司、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人事司加强对自然资源智库建设的协调,重大事项报部党组决定。加强自然资源智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智库开展的研究工作、组织的活动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部综合司加强对智库联盟重大成果报送、公开的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