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及个人所拥有的的资产,财产损失评估适用于: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因扩建、污染、拆迁、搬迁、改造、运输受损等而影响公私的财产遭受损失;
鱼塘搬迁评估、珍贵树木移栽、森林或林木火灾、码头受损、珠宝或玉石或字画受损、存货贬值、海产品污染、房屋拆迁、设备搬迁、运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