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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和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3/03/28阅读次数:997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美丽宜居房屋评估村庄创建示范为载体,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共同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工作。 根据通知,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对象为各地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动员组织引导、村民自愿创建,达到通知提出的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各项创建示范标准的行政村。  通知明确,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认定采取“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的方式,分两批开展,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417日和831日。  在推荐申报中,通知针对新申报推荐提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各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村庄的申报材料,按程序报送至省级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和实地核查,在不突破各省份分配名额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美丽宜居村庄推荐名单,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村庄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两部门名义联合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材料包括美丽宜居村庄申报表、创建示范说明材料PPT,有条件的可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资料。  通知同时提出,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美丽宜居村庄,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照创建示范标准组织复核,不占用所在省份推荐名额。复核结果在2023417日前以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名义联合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对已撤并的村庄,按照并入村庄进行复核。  就评审认定,通知提出,农业农村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各省份提交的推荐文件和村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实地抽查。通过评审的村庄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美丽宜居村庄发文认定命名。各省份复核通过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的美丽宜居村庄不再组织评审,直接予以命名。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协同推进,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创建示范标准和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示范性,真正把基础条件好、创建意愿足、工作措施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村庄推荐上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创建资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对加快补齐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弱项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从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4个方面共明确了12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季节特点和传染病防控形势,及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筑牢疫情防控的环境基础。要持续抓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小餐饮店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薄弱环节环境卫生面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评估、村庄周边干净整洁,持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在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机制方面,要求完善机场、车站、公交、地铁、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卫生设施,对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地点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设施及保洁制度,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定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广泛开展病媒孳生地清理,以地下室、地下车库、民防工程等地下积水环境和人群集中活动场所为重点,定期疏通沟渠、清理杂物、翻缸倒罐,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完善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切实加强农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全面禁止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在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方面,要求加快城镇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混错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推进城市、县城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建制镇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推动处理能力向乡村延伸。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支持建设污泥集中焚烧设施,鼓励污泥处理达标后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运行管理,提升监测能力,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  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方面,要求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在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方面,要求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深化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模式改革,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督促按规定配备处理设施,实现应建尽建,加强运维管理,严禁排放未经消毒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科学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范处置利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全过程环境防控体系,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