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3/01/30阅读次数:1045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实施方案明确,要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基于本地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经济社会状况、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以县域为单元,合理规划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工艺、规模和服务范围,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避免盲目贪大或过度超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统筹考虑镇域范围内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靠近城市(县城)的镇,生活污水可纳入城市(县城)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密集的镇,可集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合理布局设施。相邻间距较近的镇,可采用跨镇集中联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口少、集中程度不高的镇,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处理设施。
将围绕工作部署,以时待的精神,努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在落地落实,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努力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奋力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城市管理房地产评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