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3/01/06阅读次数:818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展示新时代行业风采,提升社会认知,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编写组编写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2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21》分为行业管理与发展、行业价值与贡献和附录三部分。其中,行业管理与发展篇,紧紧围绕诚信建设主线,展现2021年行业在顶层设计、行业党建、人才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会员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行业价值与贡献篇,创造性地对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价值与贡献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旨在以数据和案例展现行业在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价值与贡献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包括了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附录部分,包括2021年行业重要法规制度目录、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分析报告、行业业务收支分析报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和行业大事记。明晰数据产权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生产要素,数据具有可复制性,非标准化,权属关系复杂,与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都有关联性等特征,真正的数据交易,就在于权属的交易,数据权属交易的对象通常只是一个或多个子权利,数字产权制度的建立将对数据交易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提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一个前提,一条主线和一个重点,即“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并强调要深入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制定,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提出了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制度安排;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强化优质供给,促进合规流通;完善治理体系,保障安全发展;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等五项工作原则。上述工作原则的核心就是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等基本规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探索和发展,促进形成与数字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形成依法规范、共同参与、各取所需、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动态管理,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并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在如何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方面,《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结合数据要素特性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下,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动数据处理者依法依规对原始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支持数据处理者依法依规行使数据应用相关权利,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促进数据使用权交换和市场化流通。对于公共数据,要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的新思路。对于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市场主体享有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收益的权益,鼓励探索企业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对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机制。在产权制度建立的前提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以及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将得以建立和实现,提出要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有序发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除通过全流程合规治理,确保流通数据来源合法、隐私保护到位、流通和交易规范外,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培育数据商并有序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着重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确保在开发挖掘数据价值各环节的投入有相应回报,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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