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2/12/09阅读次数:1999次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及相关调解机构(组织)的优势及合力作用,完善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近日,中级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中级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公共服务,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体系。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解决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多元、依法化解价格争议纠纷,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调解价格评估队伍建设,保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将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处“定纷止争”的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