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2/11/25阅读次数:2622次
一、案件名称
涉嫌非法开采江砂价格认定
二、基本案情
自2016年起,国家提出坚持长江流域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长江流域及沿岸开展了一系列水生物保护价格评估、环境治理、打击非法采运砂等专项工作。
在国家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背景下,打击非法采运江砂工作是一项长期、困难、坚持不懈的重大工作任务。2022年4月,**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侦破一起系列涉嫌非法开采江砂案件,该案件侦办时间长、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本次侦破的涉嫌非法开采江砂案共计9起,时间自2021年7月11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共计涉嫌非法开采江砂约3.28万吨。
根据公安机关委托要求,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办案笔录,涉案江砂的质量检测报告,认定人员经对砂石市场信息调查,通过收集整理砂石市场历史记录,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了本次价格认定工作。
根据委托要求,按照认定工作规范程序,依据实地调查,经认定,委托认定的涉嫌非法开采约3.28万吨江砂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认定单价为70-74元/吨,认定涉案金额约230余万元。
三、案例解析
本次对涉嫌非法开采江砂价格认定工作中,案件侦办时间跨度较长,认定基准时间多为历史价格,且认定标的为江砂,是非正常市场使用产品,给认定标的市场价格调查造成较大困难。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工作程序,在进行广泛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调研了砂石市场历史资料、数据,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案卷资料,认定了江砂合理市场价格水平。总结本次认定工作的经验,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1.多方沟通,统一认识。在工作开展期间,价格认定部门与案件侦办机关、检察机关、审理机关等多部门沟通,针对非法开采江砂案件,存在采运、集散、时间点、目的地等多要素不同的因素,多方统一案件要素标准,对标的物检测、认定基准日、标的物集散点、认定市场价格内涵等因素进行规范确认。
2.理清思路,明确标准。明确江砂与正常市场砂石存在品质差异、应用差异、市场差异、成本差异、价格差异等,按照工作程序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完成认定工作。
3.完善资料,程序合法,结论合理。价格认定机构依据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事实基础,结合认定人员的市场调查资料,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程序标准下,得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认定结论,得到办案机关和审理机关的认可。
四、启示思考
一、通过办理多宗非法采运江砂案件,分析案件发生的多方因素,得出几点思考:
1.非法采运江砂能获得高额的经济利益。
2.砂石有较大的需求市场缺口,产品市场的较大需缺,使非法开采的砂石得以进入市场消化。
3.非法开采江砂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常规侦办手段较难长期、持续性打击违法开采行为。
4.违法开采江砂行为的司法处置结果与违法开采江砂所得经济收益相比较,违法开采江砂行为的司法处置后果相对较轻,使得违法采运江砂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为贯彻长江大保护的政策,杜绝非法采运江砂行为,国家行政、执法、环保、公安等司法、执法相关部门应从考虑源头入手,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打击力度,解决问题关键,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
1.控制源头。针对砂石市场的实际需求,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砂石市场的供应量。如:推广机械制砂、回收尾矿制砂,合理地段的规划合法采砂等。
2.深入宣传。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基层宣传,在广泛获得群众支持的基础上,接受群众监督,让打击非法采运江砂行为深入群众基层,更好的打击非法采运江砂行为。
3.降低收益。平抑砂石市场价格,使非法开采收益降低。
4.强力打击。加大非法开采江砂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并对相关产业链进行规范整治。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防范价格认定工作风险,近期,价格认定中心精心组织,编印了《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要点及案例解析》,供全市价格认定人员学习和交流。
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是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市价格认定中心结合全市价格认定工作实际,一是对办理毁坏财物类案件涉及的价格认定政策文件依据、价格认定法定程序规定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从价格认定受理、实物查(勘)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等关键环节入手,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方法选用、注意事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报送的毁财价格认定案例中选取秭归脐橙柑桔树、不锈钢门窗、小型轿车等3大类常见标的典型案例进行解析,从案例特点、案例要点和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整理,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三是以召开全市毁财价格认定专题业务培训会为契机,结合2022年度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存在的问题,对《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要点及案例解析》进行了深入解读和现场交流。
下一步,价格认定中心将结合全市毁财价格认定专题业务培训会、编印的认定要点及案例解析,加大对毁财价格认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助推全市价格评估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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