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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地下空间使用权法律模式的建构

    [来源][pzpg001][发表时间] 2022/09/08阅读次数:1326次
     

      导读:权利的法律模式是以权利的结构、功能等为指导,理解和建构规范此种权利的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基本框架 之思维、方法。作为一类特殊权利,资产评估,商标评估,软件评估地下空间使用权上权力对权利的叠加、影响实系公益与私益两种价值功能的冲 突、磨合,这不仅重塑了权利的结构,还相应提出了公益优位基础上的公益-私益平衡之权利功能预期。故而,应从 审视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结构入手探究其合理的法律模式。将地下空间使用权类型化为生存用、公共用、生态环境 用 、经济用四种类型的过程清晰展现了其平面结构;这些类型的地下空间使用权评估公司,评估机构,固定资产评估,价格评估上均所存在的权力对权利的叠加、 影响又型塑了其“公共役权+ 剩余财产权”之立体结构,使它成为公私共治的一个典型领域,其法律模式的建构也较 特殊 ,可行的方案是分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