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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打造靓丽村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1/12/09阅读次数:1513次
     

     

    121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帮扶工作组成员,由我会捐建的青海省大通县逊让乡上后拉村旅游公厕和候车亭正式投入使用,结束了该村没有水冲式公厕、村民露天候车的历史。旅游公厕,今年7月,在我会党支部与上后拉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共建工作座谈会上,我会党支部书记赵鑫明同志强调,共产党员要始终坚持践行初心使命,要通过开展支部共建、共同缔造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让群众多受益、让群众富起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的变化。经实地调研,上后拉村没有固定的候车点,村民外出,尤其是学生上学需站在公路边顶风冒雪雨候车,存在安全隐患;该村也无水冲式公厕,严重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我会向上后拉村捐赠人民币18万元,定向用于上后拉村建设旅游厕所和候车亭各1座。旅游厕所和候车亭的建成,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卫生、提高村庄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改善村民候车出行条件和出行的舒适度,为上后拉村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了一抹亮丽的风景线。候车亭,下一步,我会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评估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大通县、逊让乡及上后拉村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与碧桂园青藏区域帮扶团队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作为,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等2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1222日。  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与符号、基本规定、估算、源头减量、收集与存放、再利用及再生利用、计量与排放8项内容,适用于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内的减量化处置。  标准明确,施工垃圾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应按照“估算先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存放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等。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时,在扬尘、噪音控制等方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当地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建立工程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施工的协调机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宜结合BIM(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  施工垃圾应按照建筑垃圾类别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估算,施工阶段分为地下结构阶段(正负零以下结构工程及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阶段(正负零以上结构工程)、装修及机电安装阶段(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减排目标的制定、源头减量化措施等均应根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估算量确定。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存放场地宜封闭设置。建筑垃圾收集与施工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宜影响现场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宜根据尺寸及重量,采用人工和机械结合的方法有组织收集,严禁高空抛掷。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处置,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再利用与再生利用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措施,且实施措施应按照建筑垃圾的场内再利用、再生利用及场外处置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理加工区及再生产品存放区。金属类建筑垃圾宜进行再利用,无机非金属类建筑垃圾宜进行再生利用。对现场无法处置的建筑垃圾,经无害化处置后,应运往指定的场外场所进行回收再生利用。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计量并建立台账,严禁未分类的建筑垃圾运输出场。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宜公示建筑垃圾处置制度、估算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在施工现场宜设置建筑垃圾计量设施,对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的出场建筑垃圾数量进行统计。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标定,保证获取数据的准确性。建筑垃圾每次计量后,应按照各类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实际情况及时填写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统计表,记录应留存备查,并定期进行核查。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效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