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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学史增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1/05/20阅读次数:1069次
     

     

    57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深度拓展。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寓意深刻、内涵丰富,特别是关于“学史增信,就是要增强信仰、信念、信心,这是我们战胜一切强敌、克服一切困难、夺取一切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等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学史增信的重大意义和信仰、信念、信心的丰富内涵,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部党史学习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来展开和推进,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会议指出,要突出党史学习这个重点,持续在深学真学上下功夫。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只有学到位、学深入了,才能达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目标要求。要持续深入学,在组织党员干部普遍学习、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专题学习和重点辅导,增进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把科学理论、崇高信仰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观照现实学,在感悟发展成就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的理解,提高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要带着问题学,把学习党史与破解难题结合起来,主动从党史中寻求破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法策略,汲取攻坚克难的精神力量。 会议强调,要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落实到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学以致用的重要载体,也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点环节。要深刻领会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紧贴民生、为民服务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事关民生的重点工作中,找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会议要求,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年度工作主线,认真统筹谋划,主动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在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精心选题做好自选动作,彰显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特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要定期分析学习教育形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学习教育的督导、实事办理的督查,采取拉单列表销号等方式,把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一项一项抓具体、抓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制定相应的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2025年,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2035年,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通知指出,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技术工人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等。 通知明确,科学合理制定标准。在调研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工人技能实际水平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及项目类型、规模和实施阶段,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占工人总数比例及不同工种、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要求。同时,在配备标准中明确不同等级工人之间相应的代换计算方法,在计算工人配备时,高等级技能工人可按一定比例代换低等级技能工人。定期完善配备标准,逐步提高本地区高等级技能工人在所有技能工人中的占比。 认真开展技能培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本地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充分发挥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推动实现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举办各类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训。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建筑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等制定检查手册,将配备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动态开展日常巡查和随机检查,不满足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将配备标准达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本地区行业质量安全评优评先以及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的诚信评价体系,推动形成现场决定市场的良性环境。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未满足配备标准要求的在建项目进行公示。 强化信息化应用。不断完善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及智慧工地等管理系统,增加配备标准达标考核功能。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及时分析记录建筑工人技能等级、培训考核评价、工资薪酬、用工评价等情况,推动企业发布建筑工人市场化价格等信息,引导建筑业企业合理确定建筑工人薪酬标准,并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以及用工评价挂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房屋评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在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配备标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要深入基层、施工现场开展调研,准确掌握本地区建筑工人技能水平情况,确保配备标准落地见效。